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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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科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车事佳与四川科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车事佳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四川科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01执异369号执行裁定,裁定内容如下:追加第三人四川科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

  公告

  (2024)新0102民初1373号

  麦尔旦·麦麦提:

  本院受理原告阿布力米提·阿布都克力木诉被告麦尔旦·麦麦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

  迁坟公告

  因建设项目征用我公司宗地,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英下乡金梨社区南沙梁内所有坟墓,请该范围内坟墓属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我公司办理迁移登记,30日内自费将骨灰迁移,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电话:0996-2951691

  新疆巴州沙依东香梨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新疆法兰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虎雪艳与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负责人无法取得联系且邮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本案定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核实债务通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保证人)邢明东,652322197801083010、王建国,652322196810103015、宋小刚,652322197806143019、刘红青,65232219721224252X、保证人孙如兰,652322197707193029、孙如勇,652322196902023012、毕德军,652322197501013010、郭刚,652322197406153031、王晓艳,652322197404103065。

  贷款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毛工支行于2022年1月27日与上述借款人、保证人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上述合同经本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2)新乌米东证经字第659、662、661、660号】。

  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毛工支行借款,借款期限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3年1月27日。现贷款人称借款人违反了合同规定,未能按期如数向贷款人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截止2023年9月18日,邢明东尚欠贷款本金90000.00元,利息12008.20元;王建国尚欠贷款本金134816.85元,利息14741.06元;宋小刚尚欠贷款本金177545.11元,利息27495.79元;刘红青尚欠贷款本金68141.65元,利息4449.19元;以及截止被申请执行人实际还款日应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现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下发此通知向借款人、担保人核实上述债务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以及是否与债权人达成新的协议等涉及强制执行的情况。如有疑义或达成新的协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7个自然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联系人:刘楠

  电话:0991-3351204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中路739号

  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

  2024年2月28日

  遗失公告

  1.梁勤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6529201211609616,发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现声明作废。

  2.喀什市大海蓝超市遗失公章,章号:92653101MA77PX846E , 现声明作废。

  3.伊犁江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号码:3073560104000310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白桦林居(兵团)支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张文馨,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8980003511601,现声明作废。

  3.伊宁市林苏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号码:812020012010112473688,开户银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区支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张赟,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8980002940901,现声明作废。

  4.叶城县石榴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31260014579,现声明作废。

  5.叶城县石榴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章号:6531260014580,现声明作废。

  6.叶城县石榴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遗失,章号:6531260014581,现声明作废。

  7.喀什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31260016046,现声明作废。

  8.喀什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章号:6531260016047,现声明作废。

  9.喀什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遗失,章号:6531260030253,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寻亲公告

  2018年11月22日晚沙温公路西戈壁镇二层台孜村路口又捡拾一名遗弃女婴,限该女婴亲身父母或亲属自告之曰30曰内来沙湾市西戈壁派出所领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之规定办理收养手续,特此公告。

  沙湾市西戈壁派出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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