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中院发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操作指引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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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宁)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推进乌市两级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审理高效、一次性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提升司法效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要求,乌市中级法院在总结两级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际发布《指引》。

  《指引》共16条,主要包括小额诉讼识别标准、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标的额的确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审理期限、程序转换、裁判文书样式等内容。

  2024年以来,乌市两级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414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27.81%,平均审理天数13.27天,实现审理质效同步提升。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朱源说,《指引》解答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相关问题,将进一步推动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把小额诉讼作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诉前引导,积极促成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对小额诉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真正实现简案快审、降低诉讼成本,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和群众满意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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