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持续守护幸福年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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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走访当地农贸市场,查验食品商户合规经营情况。 王亮 摄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春节前夕至春节期间,新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纷纷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联合相关单位走访年货市场及重点场所,确保群众平安健康过春节。

  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自2月1日起启动阿克苏市“检护平安年”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小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及电梯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大型商超是否有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农贸市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肉类销售有无“两证一章”,烟花爆竹销售点实名制登记、安防措施落实是否全面到位等情况开展调查。

  行动中,阿克苏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部分商家销售食品包装袋标识不合规、销售过期食品、食品与药品未有效隔离,部分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设施损坏等问题。阿克苏市检察院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单位对接,督促其加大监管力度,快速处置,严防消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尉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单位,开展“聚焦年货市场,守护平安春节”专项监督行动。

  尉犁县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单位执法人员走访各大商超、药店、烟花爆竹销售点,重点了解肉制品、蔬菜产品、冷链食品以及水产海鲜等食品经营情况,查处过期、无保质期、贮存卫生条件不达标食品;了解烟花爆竹进货渠道、管理措施、消防设备配置合规情况,消除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安全隐患。针对部分经营者未按规定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的问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措施,为群众把好安全关,拧紧“安全阀”。

  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辖区特色农产品年货节现场,重点查看在售生鲜肉类、奶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实地走访屠宰场、餐饮店,对屠宰车间设备运行、待宰区卫生清洁、动物检疫合格、餐馆后厨卫生、岗位人员规范操作、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等信息逐一进行排查,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其间,布尔津县检察院检察官还现场向生产经营人员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商户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严守食品安全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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