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设最低消费 限时就餐催人走 按“套”卖的年夜饭让消费者叫苦不迭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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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团圆宴”,一桌丰盛的年夜饭蕴含着人们对幸福团圆和美好生活的期许。有的家庭提前联系饭店预订年夜饭,有的家庭预订年夜饭外卖、套餐礼盒等,还有的家庭选择购买高效便捷的预制菜……而有的商家想方设法“套路”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临近除夕,年夜饭预订已接近尾声。

  记者走访北京、山东等地20多家餐馆发现,今年年夜饭预订比前两年火爆不少,不管是大众餐饮还是高端餐饮,包间基本已经被订满,有的餐馆甚至连大厅也是一桌难求。然而,年夜饭预订火爆背后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限时消费、限定最低消费、订金不退等,让不少消费者深感无奈。

  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客人无法自行点餐

  在记者走访、咨询的20多家餐馆中,有10家称其包间只提供固定席面,有的表示不接受点菜、加菜,有的则表示可以加菜但是有固定菜单。还有一些餐厅虽设置套餐,但仍然可以选择单点,只不过单点的菜品价格有最低要求,比如北京某家餐厅只提供价格为16888元的套餐,单点须达到同等价位;北京另一家餐厅套餐价格为3999元至6999元不等,单点总价格要求达到4000元标准。

  还有的餐厅仅提供按人计费的套餐服务。比如位于北京正大中心附近的一家餐厅规定,只提供每人800元/1200元/1500元标准的套餐服务,客人无法自行点餐,商家将根据人数和价位为客户配置相应套餐。

  另外有7家饭店对年夜饭设置了不同档位的最低消费额度。比如在国家奥林匹克中心附近的一家餐厅,即使在卡座就餐,也必须达到单人600元的最低消费。还有一些餐厅表示,在套餐规定的8人之外,每增加一位客人需追加599元的费用。

  北京餐饮行业一位从业者向记者透露,推出年夜饭套餐几乎已成“行规”。他解释说,推出套餐方便后厨备料,好计划,有条理。“过春节时,人手都紧,推出年夜饭套餐,饭店只需把套餐里的菜品备出来就行,确实能省去不少麻烦和成本。”此外,套餐算下来比单点有更大的利润空间。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饭店只提供套餐而不能单点菜品,属于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因为该行为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

  “高价套餐实质上是以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者交易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消费;还违背了绿色消费理念,造成资源浪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说,早在2014年,我国就出台相关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一些餐饮企业仍然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虽取消了最低消费额,却代之以包间费、高价套餐等。

  不主动告知服务费 限时用餐违者罚款

  在调查过程中,当记者询问年夜饭具体价格时,多数餐厅在提及套餐价格时未主动提及会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当记者明确询问服务费时,才会被告知在套餐金额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10%至20%的服务费或包间费。对于在网络平台上推出年夜饭套餐服务的商家,多数餐厅也未将服务费列入“团购详情”中。

  受访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餐饮企业在市场调节价范畴内享有自主定价权。然而,若餐厅欲收取服务费,则必须在事前告知消费者。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

  此外记者注意到,一些商家在接受预订时提出,预订年夜饭套餐需支付全额费用,但并未明确说明如果取消预订是否可退款或退还多少款项。有的商家还要求在订餐时支付1000元定金,但并未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

  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为“定金”方式而非“订金”方式,那么在定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时,消费者无权请求返还。因此,消费者要认真确认预付款的性质,避免无法请求返还。

  不过即使消费者提前交纳了全部餐费,也可能不能“随心所欲”地享受这顿年夜饭。

  “之前出去吃年夜饭时,我们饭还没吃完,服务员就开始频繁进出换菜,还一直询问催促要不要打包、什么时候吃完。等匆匆吃完来到大厅,下一桌的客人乌泱乌泱地挤在过道上,场面乱极了。”来自山西运城的徐女士向记者回忆道。

  徐女士提到的限时就餐情况今年仍然存在。记者致电多家餐馆发现,大部分都有限时规定,有的饭店甚至把就餐时间缩短至一个半小时,并且有饭店明确提出如果到时未撤离,则需额外支付超时费用。

  常莎认为,消费者原则上有不被商家催赶、安静享用餐饮和服务的权利,但同样也有合理时间的要求;商家在消费者享用餐饮和服务的合理期间内,无权要求对方离开,更不能据此要求消费者支付超时费、罚款等不合理费用。如果商家希望消费者及时清场以便后续接待,可采用固定时限内清场打折的方式,而非不合理地收取超时费、罚款等。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督促商家合法经营

  受访专家指出,由于消费者越发青睐在饭店吃年夜饭,年夜饭进入“卖方市场”,异常火爆的年夜饭预订行情,让不少餐馆有了向消费者开出“霸王条款”的底气,导致年夜饭市场乱象频出。

  在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看来,春节期间,餐厅照常营业一般需要多支付员工薪酬,再加上食材价格普遍上涨,餐厅适当涨价情有可原。只要涨价幅度在合理范围内而不是漫天要价,相信消费者也能理解与接受,“但这些并非餐厅实施‘霸王条款’的挡箭牌,更何况很多条款已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令禁止,继续实行就涉嫌违法”。

  “消费者也应该客观看待收取服务费、包间费问题。包间就餐和大堂就餐不同,包间通常需要提前预订,其环境装修更佳,服务更周到,商家投入更多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说,因此服务费、包间费只要收取的比例适当且明码标价,在事先提醒和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选择。

  受访专家指出,要治理餐饮业的此类“霸王条款”乱象,需多维度出台措施:从立法和行政层面,要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餐饮业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以便有法可依;从执法层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需定期巡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从操作层面,可将禁止商家实施的行为制成商家行为规范公告,注明投诉电话,由商家张贴于店内消费者易于看到的地方,督促商家合法经营。 据2月7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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