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照顾瘫痪公公8年,未尽赡养义务的3兄弟却分走30余万元抚恤金 她不服上诉 法院判了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6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阮佩 胡旭东
死亡抚恤金是逝者所在单位向逝者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和被扶养人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遗嘱人无权予以处分。
然而,不久前,不享有抚恤金分配权的李娜,却经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分得已故公公抚恤金中的4万余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1995年,李娜和杨帆结婚。婚后,杨帆的父亲老杨与他们一起生活。
2014年,老杨突发脑梗瘫痪,“谁来照顾老人”成了一个难题。杨帆还有两个哥哥,但两人谁都不想照顾父亲。
李娜提出让工作相对灵活的丈夫杨帆辞职照顾老人,但杨帆表示“男人怎么能在家当保姆”,坚决反对。
多年朝夕相处,李娜早就把公公当作自己的父亲,老杨也多次提出希望由儿媳照顾自己的生活。李娜不忍公公承受病痛的折磨,还要面对亲人的冷漠,主动辞职,扛起照顾一家老小的重担。此后8年,她每天要为公公洗脸、漱口、喂饭、吃药、翻身。公公大小便失禁,她还要帮公公清洁身体。
可李娜的付出,杨帆并不领情,两人的感情一路滑坡。为了“眼不见心不烦”,杨帆常年在外打工。李娜只能一边照顾公公,一边抚养、教育孩子杨贤。
李娜的孝心,社区干部、邻居都看在眼里,老杨更是暖在心里,常常说,如果没有儿媳的照顾,自己不知道能不能活到今天。
2020年,老杨找来社区干部、原单位领导和好友,在他们的见证下,亲手写下一份遗嘱,表示其去世后由孙子杨贤继承其名下的房子,丧葬费和抚恤金则由李娜和孙子杨贤支配使用。
2022年春天老杨去世,相关单位为其家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共计30余万元。因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畴,老杨生前所立遗嘱中对丧葬费及抚恤金的分配无效。老杨的3个儿子讨论抚恤金分配方案时,明确表示李娜及其儿子不应参与分配。因协商无果,老杨的3个儿子将李娜起诉到法院,要求3人分割父亲的抚恤金,李娜及其儿子不参与分配。
一审法院支持了3人的诉求,依法将老杨的抚恤金平均分割给他们。
看到未尽赡养义务的3人分得了抚恤金,自己尽心尽力照顾老人却被排除在外,李娜不服,上诉至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参与抚恤金的分配。
二审法官深入连队(社区),走访老杨生前的领导、同事和来往较为密切的邻居。大家一致认为“李娜尽心尽力照顾老人,亲生儿女都做不到她这样”,同时表示老杨的3个儿子未尽到应有的责任。
综合调查结果,二审法院认为,李娜作为儿媳,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从她对死者生前的照顾、付出的代价和辛劳,以及双方常年积累的相互依赖、扶持的感情来看,李娜应当作为抚恤金的分配主体。法院依法判决酌情给李娜分割抚恤金4万余元。
主审法官表示,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应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法律的重要指引。尊老爱老、养老助老、孝亲敬老的美德和善行,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弘扬和倡导的和谐理念,应当得到鼓励和肯定,应以公正裁判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努力使每一个司法判决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言书,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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