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手机就笑 拿走手机就跳 莫让童年被“锁”在屏幕里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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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各地幼儿园和小学陆续开始放寒假。一到寒假,不少孩子就沉迷于手机,让家长感到头疼。

  “一给手机就笑,拿走手机就跳!”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的体会,孩子对手机似乎形成了依赖,沉迷其中,欲罢不能,拿得起、放不下。这种被屏幕“绑架”的现象,涉及一个专业用语“屏幕暴露”。近年来,“屏幕暴露”这一现象越来越引发关注。

  问题 “屏幕暴露”暴露出了什么?

  “屏幕暴露”主要是指孩子使用带有屏幕的电子产品的行为活动,包括观看电视、玩电子游戏、上网及使用智能手机等。早期过度“屏幕暴露”会对儿童的语言、睡眠、视力、注意力、社会交往能力及其他心理行为等产生不良影响。

  此前有调查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其中6岁儿童为14.3%、小学生为35.6%。

  谁“偷”走了孩子的视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屏幕暴露”。比如,一些家长把手机当成“喂饭神器”。孩子到饭点了不吃饭怎么办?拿出手机来哄骗,让孩子边看手机边吃饭。殊不知,手机配饭,视力病变。

  其实,“屏幕暴露”除了伤害视力,还伤害智力。一项研究显示,孩子3岁前每天观看电子屏幕时间超过1小时,到6岁时,孩子智商可能会降7—8分。

  近日,由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等机构发布的一项研究成果指出,儿童每天“盯”屏幕超1小时,心理健康风险会大增。0—3岁儿童,每天观看视频1小时会影响认知控制能力,进而影响总智商水平以及注意力发展。即使3岁以后电子屏幕的使用时间降低,仍可以对儿童的认识和心理行为问题产生显著不良影响。

  提醒 减少“屏幕暴露”并非屏蔽网络

  需要厘清的是,减少“屏幕暴露”并非屏蔽孩子的网络世界,也不是在他们和屏幕之间人为设置“屏风”。

  有家长坦言,现在互联网是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如果让小孩完全不知道这个东西会被视为异类。可以和孩子达成协议,同意孩子每天看20分钟的电视,或玩一定时间的手机。当然,手机、iPad一类的电子产品不应该替代家长,成为孩子生活的主角。

  现在的孩子是“握着鼠标出生的一代”,也是“摸着智能手机出生的一代”,被称为“互联网原住民”。他们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被屏幕包围,触屏、触网、触电(电子产品)是顺理成章之事。而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电子产品,并非洪水猛兽。避免太多的“屏幕暴露”,关键在于如何建立有效的疏导机制,如何有力引导孩子从屏幕中解脱出来,如何趋利避害,尽最大可能发挥“屏幕”的正向意义。

  应对 问题暴露了,怎么解决?

  事实证明减少孩子的“屏幕暴露”并无万全之策,既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关键的是,各个责任主体都要尽职尽责,为孩子健康成长出一把力。

  ●家庭层面:

  家长应减少对屏幕的依赖,多陪孩子活动

  有句话说得好:当问题出现时,家长要和孩子站在一起,打败问题;而不要和问题站在一起,打败孩子。

  专家建议,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屏幕暴露”,18个月龄以上如果无法避免“屏幕暴露”,可将屏幕行为限于进行视频通话等。

  减少“屏蔽暴露”,家长当以身作则。据报道,一名四年级学生曾在自己的作文里写道:“爸爸,你就只会玩手机。你已经快不是我爸了,你是手机的爸爸。”

  如果家长在孩子面前狂玩手机,不能自拔,再说什么让孩子远离屏幕,效果可想而知。

  比如,家长在孩子面前刷短视频“刷”得不亦乐乎,喜不自禁,捧腹大笑,势必对孩子构成暗示——手机是个宝藏,沉陷于屏幕之中,可带来莫大的乐趣。一定程度上说,如果家长把电子产品当作孩子的“电子保姆”,孩子难免成为“电子娃娃”。

  家长可以和孩子商定,结合家庭实际情况,与孩子签订一份“假期手机使用协议”,约束家长和孩子的手机使用时间。签订后家长以身作则,所有家庭成员都应遵守规则,互相监督。

  当孩子合理地完成了作业,可以适当有一段光明正大、自由使用手机的时间。家长要做好心理调整:玩手机、玩游戏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事,要给孩子宽松的环境。孩子如果躲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手机,更危险。

  当孩子违反“手机使用协议”时,家长不能责备说“你肯定做不到,不如把手机给我”。要明白即使是家长,很多时候,自制力、理性的能力也是要不断锻炼的。要有耐心地帮助孩子、相信孩子。同时,家长也要坚定原则,不能孩子一哭就把手机给他。

  此外,还可以多带孩子到户外走一走,看一看、闻一闻、摸一摸神奇的大自然。

  父母只要有时间,就要多带孩子出去玩,一定要走出去,参加户外活动。电子产品给孩子带来的快乐是暂时而非持久的,当孩子在真实世界里得到了快乐,哪有心思沉迷电子产品?

  ●社会层面: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增设网络保护

  减少孩子的屏幕依赖,是教育问题也是社会问题。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由1.8个提高到4.5个”。还从不同层面鼓励和支持托育业发展,比如聚焦托育机构难题,从增项、增量、增力度等方面加以精准扶持。

  为纾解家长焦虑,减少其后顾之忧,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大纲、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对未成年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规范。

  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是家庭的事,是学校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对此,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

  据1月24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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