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人民法院打造特色调解室 一年化解纠纷1471件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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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伊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石文静)“我现在就把钱还给你。”1月16日,在伊宁市人民法院“三合伊”调解室,被告李某当场向原告丁某转账,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圆满化解。

  2018年9月,丁某将其位于伊宁市某小区的房屋租给李某,二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5年,租赁期间的物业费由李某承担。2023年12月,丁某欲将该房屋出售,可从物业公司处得知,此房屋2020年至2023年的物业费未交。为不影响房屋出售,丁某将所欠物业费付清。后丁某向李某索要其垫付的物业费,李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今年1月2日,丁某将李某诉至伊宁市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其垫付的2500元物业费。

  接案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且争议不大,调解结案的可能性较大。于是,该案被分至“三合伊”调解室。

  人民调解员巴合提古丽·乃比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组织调解。经释法明理,李某的态度发生了从“没有钱”到“过段时间给”再到“现在就还”的转变。

  最终,在巴合提古丽的主持下,李某当场向丁某转账2500元,丁某撤诉。

  “‘三合伊’调解室是我院打造的特色调解室之一。‘三’是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合’为聚力人合之意,‘伊’是指伊犁。”伊宁市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冯洁介绍,诉前调解是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2023年以来,该院通过设立“民生调解室”“老法官调解室”“花木兰调解室”等多个特色调解室,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化解各类纠纷1471件,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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