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绿色通道” 诉前保全“一键加速”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2
A+ | a本报博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东东)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知识产权责任纠纷案完成诉前证据保全工作。
2023年12月26日,该院收到一份来自广东省中山市某公司负责人提交的诉前保全申请书,就被阿拉山口海关扣押的货物,请求对阿拉山口市某公司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经了解,中山市某公司对某商标有专用权,阿拉山口市某公司未经申请人许可,在其销售的货物上擅自使用与申请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致使消费者误认为申请人生产与其有特定联系的货物,该货物经阿拉山口口岸出口时,被阿拉山口海关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海关收缴货物后,将依法销毁,加之申请人在中山市,势必导致不能及时收集证据,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面临灭失的风险,遂向博乐市法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申请。
收到材料后,该院立案庭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办理此案。承办法官认为,申请人诉前保全的证据已被海关收缴,确有证据灭失的可能,如果证据灭失或损毁,将不利于查明事实。
仔细分析案情后,法官主动联系相关单位,作出对案涉货物证据保全的裁定。随后,法院工作人员来到阿拉山口海关,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采取就地封存、拍照备份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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