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为兽药安全上紧监管“发条”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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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兽药销售情况。 刘芹 摄


  本报沙湾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蔡晓丽 刘芹)畜牧业是沙湾市的传统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为进一步规范畜牧行业兽药市场经营秩序,2023年11月以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兽药销售、使用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官采取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重点核查辖区兽药经营者经营许可证件是否齐全,进销货记录是否完整,经营仓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规销售处方药、禁用兽药、过期兽药等。

  经调查,个别商家销售过期兽药,多家兽药销售门店存在未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未配备控制兽药湿度设施、未建立不合格及退货兽药处理记录等问题。

  检察官现场取证的同时,积极向经营者宣传讲解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严重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诚信经营。

  针对发现的问题,沙湾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加强对兽药经营门店的监管力度,建立过期、变质假劣兽药产品清查销毁制度,加大兽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同时,该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回头看”等形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兽药市场有序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对确认的劣兽药、假兽药当场扣押处理,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相关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们将针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和兽药销售、使用行为,全力保障兽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沙湾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余传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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