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9
A+ | a公 告
(2024)新0102民初3号
玉素甫·扎克尔:
本院受理原告萨伍尔·拜尔迪诉被告玉素甫·扎克尔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五家渠市楼妃餐厅:
本院已受理胡继超诉被申请人五家渠市楼妃餐厅关于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10时30分,在本院仲裁庭(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 0994-582811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六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月9日
头屯河区天山伟华收货站:
本委已受理乔宝珍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2月8日15时30分在十二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兵团第十二师师部综合楼四楼405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缺席审理此案。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991-318731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二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遗失公告
1.新疆这个得火供应链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31240010988,现声明作废。
2.这个得火跨境电商贸易(喀什)有限责任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31010122949,现声明作废。
3.这个得火跨境电商贸易(喀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章遗失,章号6531010122953,现声明作废。
4.乌苏市百泉镇源鑫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9013000336201,现声明作废。
5.呼图壁县乐邦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专用章遗失,章号为:6523230020739,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环评公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三塘湖北75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请公众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sgcc.com.cn/html/main/col7/2023-12/29/20231229180447899722932_1.htm。
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评价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联系人:高工,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894666156。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兵准工业园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请公众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sgcc.com.cn/html/main/col7/2024-01/04/20240104131950476686159_1.html。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田工,电话:18599188570。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准东2×66万千瓦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请公众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sgcc.com.cn/html/main/col7/2024-01/04/20240104131908490872749_1.html。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电话:15099190263。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公开道歉信
广大消费者:
2022年1月16日,呼图壁小侯鸡蛋批发零售店经营者侯楼将收购的未经查验合格的2467.67千克鸡蛋放置在店中销售,其中197.9千克销售给呼图壁县铭新食品部,2022年1月20日,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该批次鸡蛋,发现鸡蛋中含有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不得检出的氟本尼考和甲硝唑,检验结果为该批鸡蛋不合格。届时,该批鸡蛋已经在呼图壁县周边售罄,并且无法召回。
道歉人呼图壁小侯鸡蛋批发零售店经营者侯楼和呼图壁县铭新食品部的上述行为不仅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同时还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此,诚恳向广大消费者表示深深的歉意!并自愿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113.11元上缴国库,以此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弥补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害,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监督!
道歉人:呼图壁小侯鸡蛋批发零售店
道歉人:呼图壁县铭新食品部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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