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起纠纷 民警算清“糊涂账”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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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李家雅

  “感谢帮助我的两位民警,他们既帮我要回了预付的装修款,又化解了我和纪师傅的矛盾。”12月21日,一起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何阿姨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字样的锦旗送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表扬仓房沟派出所蓝天花苑便民警务站民警周江、贾椿亮。

  今年10月,何阿姨找到装修行业的熟人纪师傅为儿子装修房屋。商定相关事宜后,何阿姨给纪师傅预付装修款5000元。不料,纪师傅刚做完水电改造等前期工作,就不慎弄伤手臂,短期内无法工作。于是,何阿姨找他人继续装修,并要求纪师傅退回剩余装修款。可纪师傅明确表示不退钱。双方多次协商无果,12月13日,何阿姨向蓝天花苑便民警务站民警求助。

  接警的正是周江,他了解情况后,约纪师傅、何阿姨在便民警务站见面。

  12月15日下午,何阿姨和纪师傅来到便民警务站陈述诉求。

  “我每天从家到装修工地,来回差不多60公里,除去成本剩下的钱都是我应得的。”纪师傅拒绝退还剩余的装修款,他认为,自己如约完成前期工作,并联系工人、购买了材料等,加之其为完成装修工作多方奔走,不能因为意外受伤否定其劳动成果。

  “可你只做了基础工作,后面的工作是我找其他人做的,你当然要退钱。”何阿姨说。

  贾椿亮没有接话,转而询问双方是否签订装修合同,两人均表示,仅达成了口头协议。

  “当初商量装修事项时,有没有提到辛苦钱,或者其他类似说法?”贾椿亮追问。两人又摇了摇头。

  “纪师傅,您受伤没法继续装修,这个协议就不能继续履行。既然没有过辛苦钱之类的约定,那现在不退剩下的钱,合适吗?”贾椿亮引导纪师傅从法理角度思考问题,并向他解释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和定金等相关内容。

  “退回一部分也可以,可我只能退1000元,剩下的作为工钱。”纪师傅说。

  对于这个提议,何阿姨还是不满意。

  见状,周江拿出纸和笔说:“我们可以先把纪师傅的工作量和成本算出来。”经周江、贾椿亮多方求证、仔细核算,得出纪师傅的工资和投入资金共计2500元,纪师傅对此无异议。

  经协商,纪师傅当场退还剩余的2500元,何阿姨也对纪师傅前期的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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