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式”服务高效解纷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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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和静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武锦锦)12月7日,和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和静县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案件,当事人通过“菜单式”司法服务体会到“定制式”解决方案。

  何某与某矿业开发公司于2021年2月9日签订一份《土地转让使用权合同》,双方约定:何某将其所有的土地及厂房使用权转让给某矿业开发公司。后因某矿业开发公司未按期支付转让费,双方于今年3月30日协商解除合同。

  然而,某矿业开发公司在使用何某的土地期间产生税款和滞纳金未向税务部门缴纳,在解除合同后仍继续占用部分土地,未向何某支付场地费。何某催要无果,将某矿业开发公司起诉至和静县法院,要求对方支付税款和滞纳金2万余元、场地费2.5万余元。

  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法律关系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且标的金额较小,具备调解条件,于是建议何某优先选择由和静县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该调委会很快介入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目前,和静县法院受理案件时,根据不同法律关系、难易程度,在登记立案前就为当事人提供多主体参与的“菜单式”服务,为解决纠纷提供最合适的方案,更高效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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