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筹款解决工人忧“薪”事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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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沙湾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陈珊珊)近日,沙湾市人民法院采取灵活宽限方式,执结100万余元案款,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忧“薪”事,还保障了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

  因拖欠工资,某工贸公司被40余名工人起诉至沙湾市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某工贸公司应支付工资100万余元。判决到期后,某工贸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今年9月,工人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沙湾市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王建勇得知,该公司名下仅有1000余元银行存款。加之企业3年前已停产,除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王建勇邀请专业人员现场对机器设备进行初步评估,却被告知该设备已被市场淘汰,无处置价值。无奈之下,王建勇将某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及工人代表约至法院,召开案件协调会议。

  “公司正在筹措资金,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破产。” 黄某表示,如果能有3个月时间周转,某工贸公司就有机会恢复生产,届时就能付清工人的工资。

  工人代表随即向工友征求意见,大家一致同意黄某请求,双方达成和解。王建勇向黄某申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

  在约定的还款期间内,黄某分3期通过法院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前期拖欠工友们的工资终于还清了,我们一定积极努力,把企业盘活、经营好!” 12月15日,被执行人黄某来到执行局,将最后一笔工资款交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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