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公诉人”刘常静: 追求正义需要热爱和细致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6
A+ | a□刘芹
11月28日,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圆满落幕,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常静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多年来,刘常静不畏难不怕苦,坚守司法工作公平正义。2009年初任员额检察官时,她办理了一起“零口供”案件。
被告人王某曾因猥亵儿童罪获刑。刑满释放后,王某从事家教工作,利用身份之便多次猥亵儿童。案发后,王某自以为熟悉案件侦办、审查程序,心存侥幸、拒不认罪。
“该案社会影响大,不容错漏。”刘常静召集办案民警、法医等侦查人员开展案情分析,提出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经侦查人员调查落实,很快形成证据链。
庭审中,刘常静举证、质证、论证,环环相扣,提出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职业5年的公诉意见,法院全部采纳。
这是塔城地区首例判令禁止从业案,而该地区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也是由刘常静负责办理的,她说:“我的出发点不是争‘先’,而是要求自己工作缜密、高效。”
2020年,刘常静任沙湾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案组副组长。为加快办案进度,春节期间,刘常静和办案组成员坚守岗位,加班加点整理节前送审的所有案件,注明作案时间、涉及罪名、案件事实、嫌疑人特征等案情明细,之后,找出争议点,逐一与侦查人员沟通,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00余条。一个多月内,办案组审查批准逮捕、起诉79人,撰写审查报告5000多页。
2021年10月,刘常静提前介入一起职务犯罪案,该案涉及受贿罪、寻衅滋事罪等5个罪名,案情复杂。刘常静连续数日审阅该案卷宗40余册,提出介入调查意见47条,形成23万余字的审查报告。
“每一份证据,刘常静都要反复推敲,绝不放过任何细节、线索。”沙湾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罗栋评价道。
此外,刘常静以普法为己任,主动担任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在任期间,她多次前往学校或者通过“云课堂”向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制作《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等宣传手册,提醒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从事检察工作14年来,刘常静保持着对法律的忠诚、对工作的热爱。“我将带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刘常静说。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