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公诉人”刘常静: 追求正义需要热爱和细致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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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芹

  11月28日,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圆满落幕,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常静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多年来,刘常静不畏难不怕苦,坚守司法工作公平正义。2009年初任员额检察官时,她办理了一起“零口供”案件。

  被告人王某曾因猥亵儿童罪获刑。刑满释放后,王某从事家教工作,利用身份之便多次猥亵儿童。案发后,王某自以为熟悉案件侦办、审查程序,心存侥幸、拒不认罪。

  “该案社会影响大,不容错漏。”刘常静召集办案民警、法医等侦查人员开展案情分析,提出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经侦查人员调查落实,很快形成证据链。

  庭审中,刘常静举证、质证、论证,环环相扣,提出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职业5年的公诉意见,法院全部采纳。

  这是塔城地区首例判令禁止从业案,而该地区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也是由刘常静负责办理的,她说:“我的出发点不是争‘先’,而是要求自己工作缜密、高效。”

  2020年,刘常静任沙湾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案组副组长。为加快办案进度,春节期间,刘常静和办案组成员坚守岗位,加班加点整理节前送审的所有案件,注明作案时间、涉及罪名、案件事实、嫌疑人特征等案情明细,之后,找出争议点,逐一与侦查人员沟通,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00余条。一个多月内,办案组审查批准逮捕、起诉79人,撰写审查报告5000多页。

  2021年10月,刘常静提前介入一起职务犯罪案,该案涉及受贿罪、寻衅滋事罪等5个罪名,案情复杂。刘常静连续数日审阅该案卷宗40余册,提出介入调查意见47条,形成23万余字的审查报告。

  “每一份证据,刘常静都要反复推敲,绝不放过任何细节、线索。”沙湾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罗栋评价道。

  此外,刘常静以普法为己任,主动担任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在任期间,她多次前往学校或者通过“云课堂”向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制作《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等宣传手册,提醒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从事检察工作14年来,刘常静保持着对法律的忠诚、对工作的热爱。“我将带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刘常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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