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表彰“双先” 我区4个集体4名个人获殊荣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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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近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表彰了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新疆检察机关4个集体4名个人获得表彰。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周继凤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第二检察部分别荣立集体一等功,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海里齐古丽·加帕尔、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克力地白克·赛麦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鹏雁分别荣立个人一等功。

  表彰大会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鲜明政治底色,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作为重要职责使命,把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作为鲜明履职特征,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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