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开展“枫桥式兵地融合”人民法庭试点工作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6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赵晓琳)探索联动机制、搭建融合平台、推进审执业务合作……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我区大力推进“枫桥式兵地融合”人民法庭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成果,积极探索人民法庭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实践路径。
今年11月,自治区高院向全区法院下发通知,在全区法院全面开展“枫桥式兵地融合”人民法庭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互嵌,努力满足各类主体的多元司法需求。
近年来,我区各级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载体,积极探索兵地法院深度融合工作机制,在诉源治理、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有益尝试。其中,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创新探索兵地融合发展在人民法庭工作的实践。
2022年6月,乌什县人民法院与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签订《兵地法院融合发展合作协议》,在英阿瓦提人民法庭和第一师四团永宁人民法庭培育兵地融合人民法庭,打造党建示范基地、推进审执业务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协作、加强民族团结工作。
2023年7月,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及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多方努力,形成《阿勒泰市人民法院与北屯垦区人民法院“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定期联系会议工作办法》《管辖争议协商解决工作办法》等。两地经验具有本地特色、符合群众需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实践操作性,对推进兵地融合工作深入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此次试点工作要求,作为全区法院“兵地融合人民法庭”试点单位,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北屯人民法庭和乌什县人民法院英阿瓦提人民法庭要按照“一方案五办法”进行试点。其他地州市分中院立足辖区实际,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支持,积极加强与兵团法院横向联动,在兵地融合区域积极推进兵地融合人民法庭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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