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占座也算超员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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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车辆一旦超员,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变长,转向功能下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超员车辆驾驶人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增加,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因此,别不把超员当回事,要知道“挤”进去的是危险,“超”出来的是隐患。

  一线镜头:商务车超员载客 司乘不以为然

  12月15日17时10分,一辆白色商务车从G7京新高速米东北收费站道口缓缓驶出,透过车窗,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黄磊看到车内堆放不少行李,便上前检查。

  “后排乘客,麻烦摇下车窗,我们要例行检查。”黄磊一边敬礼一边说。

  车窗打开,只见大大小小的行李将车塞得满满当当,外侧乘客的脚被压在行李下,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坐着3个人,其中一人还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你这车是7座商务车吧?”黄磊问驾驶人张师傅。“对,是7座,我就拉了6个人,加我才7人,你数一下。”张师傅一脸疑惑。

  听到张师傅的回答,黄磊不由心中一惊:“看情况,张师傅可能不是第一次超员了。”

  “车上有6个大人、1个小孩,再加上你,一共8个人,你已经涉嫌超员了。”黄磊向张师傅解释。

  不等张师傅开口,抱小孩的女乘客急忙问:“我的孩子没多大,应该不算超员吧?”

  “我以为孩子小,也没占座位,就不属于超员。”张师傅接着说。

  教育处罚:驾驶人当义务宣讲员

  “你们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黄磊进一步解释,每辆车的核载人数以行驶证上标明的为准。交通法规虽然没有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但却规定了数量,多出来的即使是抱在怀中的婴儿,也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不会把大人和孩子区别对待。你作为驾驶人,有义务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拉运乘客,如果坐不下,可以采取分车出行或者分批次出行。”黄磊说,家用车辆设计中,每个乘车人员都有对应的安全气囊、安全带等,而超出的人员处于无任何保护措施的状态,一旦发生碰撞,将面临很大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黄磊对张师傅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黄磊安排车内一名有驾驶资格的乘客将车开走,张师傅留在执法岗亭当义务宣讲员,他结合自身经历,向过往驾驶人普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

  整治行动:网上网下结合 集中查处突出违法行为

  10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国视频会,动员部署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扎实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我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响应,科学安排勤务,聚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货车严重超载、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小客车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网上网下、路面检查与集中查缉相结合,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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