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促和谐 化解矛盾暖人心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姑丽扎尔·艾海提 发布时间:2023-12-21
A+ | a“法院的调解高效及时,感谢法官解决了我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矛盾,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阿某激动地说,并把警旗送到疏勒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近日,疏勒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同意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阿某在被告处购买商品房一套,交房后,经原告王某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迟迟未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被告以原告未付清购房款为由提出异议,后经主审法官查明了解,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明确付款期限,故产生争议。主审法官通过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理清双方争议焦点,针对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逐渐缩小双方矛盾,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庭给付被告协商后的购房款,被告当日协助原告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双方达成和解。
今后,疏勒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为民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件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 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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