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通报表扬4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12月20日,自治区司法厅通报表扬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黑甲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玛纳斯县玛纳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42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儿窝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冯雷、昌吉市建国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和合法务中心人民调解员刘英明、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库提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库尔班·麦麦提敏等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
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思考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举措,努力实现新形势下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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