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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屋定制方案不满意,定金能否退?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马晓明   发布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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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是头等大事,若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业主若对装修设计不满意,想要解除合同,能否退回定金?

今年5月30日,邓某与某装饰工程设计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双方约定工程总价款为80000元,邓某在合同签订当日向工作室支付10000元装修定金,工作室在收取定金后,未按照双方约定进行房屋装修且至今未动工,邓某将其诉至疏勒县人民法院,要求工作室双倍退还定金。

工作室辩称,是邓某违约在先,已向邓某出具设计图和施工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定金罚则的适用,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违约行为,二是违约达到根本违约致使合同主要的、直接目的无法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本案中,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聊天记录,原、被告双方是在沟通装修方案过程中,因协商装修方案不成而导致解除合同,不能认定是被告某装饰工程设计工作室根本违约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对其要求被告返还双倍定金20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令被告工作室于判决生效后返还原告邓某10000元。

法官说法: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构成根本违约时才能适用。我们在签订定金条款时要注意:

(一)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书面约定;

(二)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及后果;

(三)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罚则的适用,不仅是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即可,还需满足当事人的违约必须在达到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轻微违约,尚未达到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关于适用定金罚则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如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行为,也将导致定金罚则不能适用。

 


责任编辑 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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