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入选 “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9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12月15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决定》,命名59个城市(直辖市辖区)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克拉玛依市入选。
自公安部2021年组织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克拉玛依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数字化、智能化、实战化为方向,发挥“科技+人力”优势,依托“网上+网下”阵地,同步“硬件+软件”建设,坚持案件可防可控理念,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在打、防、管、处、治上持续发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好、防得住,打通数据赋能通道“最后一公里”。同时,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构建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群防群治新格局,有力维护了全市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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