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治理未成年人文身乱象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8
A+ | a本报乌苏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芳 郝金萍)近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专项整治力度、加强普法宣传,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12月初,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尖尖角”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有文身现象。经了解,其是在乌苏市某一文身场所文的。
为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立即走访辖区文身店铺、美容机构,重点查看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许可范围,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文身标识等。同时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检察官走访了13家文身店铺及美容机构,发现有的文身店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的标识,有的美容机构经营范围中有文身的内容,但未标注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
“未成年人的身体还处于发育状态,文身会破坏身体组织健康,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伤口感染等,甚至还存在感染传染病的风险。同时,文身还会对入伍、入警、公务员录用等带来影响,莫因冲动耍酷,带来一生悔痛!”办案检察官介绍,今后,该院还将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走访活动,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管理,及时分流处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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