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生鲜“素颜”出镜! 乌市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整治“生鲜灯”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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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禁用有“美颜”作用的“生鲜灯”。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合规经营,12月5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组走进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全面排查肉类销售区、白条鸡交易区、牛羊肉销售区以及海鲜、果蔬销售区使用的灯具。

  在肉类销售区,执法人员看到,摊位上的照明灯具全部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各种肉类以“素颜”面对消费者。

  商户张建军说:“肉的质量好,才能真正留住顾客,上个月我就更换了店里的10盏照明灯。”

  “以前都习惯把肉拿到自然光下看一看才放心,现在商户的灯都换了,能放心挑选了。”正在买肉的市民刘小芳说。

  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副总经理王杨介绍,市场肉类销售区、牛羊肉销售区、白条鸡交易区等使用照明灯具的近200家商铺,均已更换灯具,“我们还安排食品安全员每天巡查,为大家提供放心的消费环境。”

  乌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郭庆表示,该局将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排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沿街商铺的肉类、果蔬类摊位使用照明灯具情况,消费者如发现商户使用“生鲜灯”,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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