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学法达人”张保平为工友维权 ——我身边的法治故事②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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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12月2日,戴上安全帽,记者走进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北二路“春雨岚庭”项目部,准备采访工地“学法达人”张保平。

  工程进入“冬眠期”,工地一片寂静。突然一阵说话声传来。记者循声找去,一钢结构搭建的员工宿舍内,多名工人围着正在打电话的张保平。“昨天你说今天发工资,今天又推明天。我不陪你‘踢皮球’了。”张保平边说边翻开手中的劳动合同,“咱们签的合同里对工资发放时限有明确规定,你不发工资,我们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2分钟后,张保平挂断电话,对宿舍内企盼的10名工友说:“今天下午就发工资。”

  张保平是该工地混凝土班组组长,这是他又一次运用法律知识帮自己和工友成功合法维权。

  对于32岁的张保平来说,养成法治思维不易。早早出来打工的他,经历过未签订劳动合同遭遇恶意欠薪的无奈,也体会过施工方违法克扣工资的辛酸。他的学法热情缘于今年4月的一次经历。

  当时,工友小刘在工地割伤了手指,因其是日结工,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方不承认其伤情属于工伤,双方发生纠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北二路社区民警王建海联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到场调解,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作为小刘的组长,张保平全程参与处理,当协助小刘顺利认定工伤的那一刻,张保平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

  “身边的事例告诉我,我们的权益有法律保护!”张保平说。他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自学,不懂的就向民警请教,看到其中“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条款后,又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书籍认真研读。

  大半年时间内,张保平学到不少法律知识,也愈发注重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9月的一次登高作业时,张保平发现施工方在未给工友小李配发安全绳的情况下,让其登高施工。他赶忙制止了小李,同时向现场负责人普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小李出现了意外,施工方要承担责任。”经过解释,施工方为小李配齐了安全防护设备。

  17时,记者的采访即将结束,张保平和工友收到了足额工资。随后,他接到民警王建海的来电,他计划给在该工地留守的工人开展普法讲座,邀请张保平分享其学法、用法故事。

  “没问题!我想让工友都有依法维权的底气。”张保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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