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轻罪人员无法正常融入社会 业界呼吁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被轻罪前科“拦住”的人生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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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上节目之后,于洋收到了许多骂声,他说自己早有心理准备,“我不是想抱怨,抱怨也没有用,只是想用我的故事提醒一下别人。”

  11月9日,于洋接受一档网络节目访谈,面对镜头,他抛出了一个问题:“现在的犯罪成本到底有多高?”

  窘迫:一年被辞退十几次

  前科人员就业有多难?于洋举了自己近一年的经历做例子。8月2日,他前往北京市面试某买菜平台的工作,因为有犯罪记录被拒绝;9月1日,他前往某食品厂从事小时工,干了一天后被辞退,正常日薪160元,于洋只收到100元。

  被辞退、被拒绝,于洋说自己已经习惯了。在他看来,公众普遍对犯罪记录可能造成的影响认知有限,除了保安、教师、公务员这些有明确规定前科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外,实际上,绝大多数工作都不接受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只要企业做背调,一定能查出来。”

  作为资深“北漂”,于洋对北京市的就业市场很熟悉。2007年初中毕业后,他从东北老家前往北京市务工,“那时机会很多,比如在2012年那会儿,中日友好医院的保安一个月有3000块钱,还有伙食补助。”

  有了前科以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出狱后的前两年,虽然底薪不高,但于洋还能找到赚钱门路,那时外卖、同城配送正在快速增长。直到2017年左右,这些行业也开始收紧用人标准,“无犯罪记录证明”成为挡在他面前的一道坎。

  2019年,再次到北京市务工时,于洋听说中日友好医院的保安工资涨到了4000元,每个月的餐补也涨到了800元,但这份工作和他已经没关系了,他可以选择的只有个别准入管理比较松的保安岗位,大概月薪2500元,每天餐补8元。

  摆在于洋面前的路还有两条:自己做些小生意或找个体户老板打零工。前一条路,于洋尝试过,但失败了,还亏了好几万元。后一条路,于洋摸索了很久,最近终于迎来转机——一位个体户老板愿意给他机会,于洋暂时有了稳定的收入。

  犯罪:改变人生的100元

  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于洋并不避讳。那是2014年,于洋和一个朋友组织十余人献血,并从献血的营养补助费中抽取介绍费。

  《新京报》曾经报道过这个案件。2014年6月,于洋失业后,得知某社区准备组织义务献血,遂与“社区管事儿”的商议,他组织人献血,并统一收取献血补助。此后,于洋开始寻觅献血者,并和朋友商量如何分账——这次献血,补助费是每名献血者500元,献血后,于洋拿50元,剩下的由介绍人抽成,最后到献血者手里只有二三百元。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组织卖血罪追究于洋等人的刑事责任。

  于洋告诉记者,彼时他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就挣了一人50元,一共100元,而且我是通过正规的社区、采血机构献血。”直到上了法庭,于洋才明白,问题出在抽取介绍费这个环节“我当时不知道。我犯了罪我认,承担我应该承担的后果。”

  警醒:伴随一生的代价

  节目上,于洋没有对自己的容貌、声音进行任何遮盖、处理。于洋告诉记者,实际上,节目组曾多次向他建议最好打码等,都被他拒绝了,“就求一个真实,骂我就骂我。”

  节目中,于洋将讲述的核心放在犯罪成本上,他说希望通过自己的故事警醒更多人,不要触犯法律红线。

  作为前科人员,他表示理解公众和用人单位的“偏见”,“你会让一个罪犯给你送外卖、送快递吗?你家大门口的保安有前科你会有安全感吗?”但另一方面,他希望社会能给前科人员中那些改过自新的人一个机会。

  于洋的经历并不是孤例。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了一组数据:2013年至2022年,全国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逾三成,2021年法院判处的刑事案件中,近85%以上为3年以下刑期的轻刑案件。有媒体将这组数据解读为中国“轻罪时代”来临。

  对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指出,如今,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庞大,但其中多数为过失犯罪或较轻的经济犯罪。这些轻罪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大,但他们在回归社会后都会被打上“罪犯”的烙印,犯罪记录伴随其一生。

  专家: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肖胜方称,现行《刑法》在1979年通过时是“重罪入刑”,但随着刑法修正案的不断增加,打击轻罪的范围不断扩大,刑法条文也不断地增加新的罪名。

  肖胜方接到过不少与犯罪前科相关的生存困难的群众求助,比如一名来自河北省的群众称,自己曾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的刑罚。回归社会后,在求职过程中屡被拒绝,生活窘迫。

  肖胜方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近5年年均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人高达120万人。他认为,数量如此庞大的人群无法正常融入社会,无疑会对我国和谐社会建设产生阻滞作用。

  8月25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文章《轻罪时代的犯罪治理及其制度供给》,讨论如何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文章中,提出了几点关于构建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明确其适用对象为三年以下的轻罪犯,但对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保持“零容忍”等。

  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两度提交《关于我国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的议案》。在他看来,前科消灭制度有利于预防犯罪,“如果轻罪犯罪前科能被消灭,则意味着这些人回归社会后不会再被社会孤立、抛弃,绝大多数人都会抱着感激之心来回馈社会。”

  据12月4日《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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