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公安局 以“夜警务”护“夜平安”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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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轮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任平天 姚才祖)“我岁数大了眼神不太好,冬季天又黑得早,遛弯过马路都很担心,自从警察同志在人行道上安装了会发光的‘小灯泡’,司机远远地就能看到行人,提前减速让行,现在过马路心里踏实多了!”11月25日10时,家住轮台县安居小区的王大爷说。

  自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夜间交通安全的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确保行人、车辆出行安全,该大队在多处人行横道、部分国省道路口安装反光道钉,一到夜晚或者遇到恶劣天气时,一个个“小灯泡”帮助驾驶人及时认清前方道路情况,确保了行人安全。

  “过往司机看到‘小灯泡’后,便会提前意识到前方为斑马线,就会减速缓行,礼让行人。此外,我们在事故多发路段的斑马线都安装了警闪灯,尤其是在农村道路,效果更为明显。”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中队长李江东说。

  “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我们派出所在辖区电线杆、弯道处设置了反光标识,给电动车、农用车车尾部等粘贴了反光贴,有效提升了驾驶人夜间驾驶的安全性。”轮台县公安局哈尔巴克派出所副所长朱刘洋说。

  “以前晚上开车开到十字路口时就有点担心,生怕撞到电线杆,或者突然出现一辆电动车,现在好了,路口四周都有反光标识,电动车、农用车尾部也有反光贴,老远就能看见。”11月19日23时,家住哈尔巴克乡吾夏克铁热克村三组的居民依马洪·尕依提说。

  11月6日,轮台县公安局启动了“夜间勤务”模式,针对夜间辖区交通现状及群众出行特点,以闹市区、城乡接合部等路段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易发、高发时间节点、地点,严查酒驾醉驾、超速超载、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纠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态势,有效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您好,请吹气,谢谢配合!”11月24日22时30分,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迪那路汉唐美食街西出口处设点夜查,在例行检查一辆私家车时,驾驶人刚降下车窗,民警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78mg/100ml,该车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您好,您已经连续行车2个小时,继续驾驶将涉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请就近到前方服务区停车休息!”11月24日凌晨5时,王师傅驾驶一辆大货车行至阳霞检查站时,被在此路段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停,并向其做出安全提示。

  原来,民警在执勤时接到系统预警,称王师傅于当日凌晨3时驾车上路后一直未停车休息,为避免王师傅因疲劳驾驶引发危险,民警特意在此拦停,督促其休息。

  “为了让长途远行的驾驶人提高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按时停车休息,我们在服务区设置了‘文明交通服务点’,为过往司机、乘客提供免费矿泉水、方便面、应急药品、简易车辆维修工具等,全时段、全方位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周召会说。

  自“夜间警务”模式启动以来,轮台县公安局共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查处违法车辆3.6万余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0.3万余份,进一步营造了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1月15日,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多个人行横道安装反光道钉。 任平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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