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实施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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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近日,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兵团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议办法》),以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评议办法》的出台,旨在压实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机制在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评议办法》规定,评议对象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以及司法机关等,评议内容包括普法责任制建设、系统内普法及实践、推动社会面普法、普法形式创新、注重普法实效5个方面,评议流程包括自查自评、集中评议、公告公示、结果反馈4个步骤。各评议对象须对照《兵团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形成年度普法工作自评报告,由兵团党委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守法普法工作小组组织评委对报告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被抽查单位年度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普法宣传工作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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