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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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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听证+训诫教育“唤醒”醉酒驾驶人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李保润)11月10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9名危险驾驶案涉案人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和集中训诫教育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听证人员发表意见,同意米东区检察院对9名涉案人员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被不起诉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对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现实危险。希望你们吸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危害,今后遵纪守法。”检察官对9名不起诉人开展集中训诫教育。

  据悉,米东区检察院还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社会服务等方式,实现溯源治理与综合治理共同推进,做好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以教育性措施警醒被不起诉人敬畏法律、改过自新。

  

      跟踪走访延续检察温情

  本报温宿讯(通讯员 王泽理)11月21日,温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县古勒阿瓦提乡,回访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的被救助对象帕某某。

  一年前,温宿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案件时,得知被害人帕某某的父母不在身边,她跟24岁的姐姐努某某相依为命,两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比较困难。承办检察官主动为帕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联系心理辅导员,对其开展心理治疗。

  “你们不仅在经济上帮助了我们,还想办法让我妹妹走出心理阴影,谢谢你们!”回访中,帕某某的姐姐对检察官说。

  近年来,温宿县检察院打造“司法救助+跟踪走访”模式,持续巩固司法救助成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将为民初心融入检察各项工作。

  

     安全宣讲开“良方”治“未病”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李春秀)近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走进辖区采砂企业,开展安全宣讲活动。

  检察官询问企业工作人员、翻阅安全生产台账、查看生产运作情况,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环保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结合具体案例,解读“八号检察建议”,引导企业负责人抓前端,治“未病”,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检察官力促刑事和解

  本报和田讯(通讯员 王远涛)近日,兵团第十四师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促成一起刑事案件和解。

  今年3月10日,张某和王某在饮酒过程中发生争执,王某用酒瓶砸向张某的肩部,张某拿起院内一把斧头砍向王某的头部。经鉴定,王某为轻伤一级。

  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张某平日表现良好,犯罪以后真诚悔罪,多次到检察机关申请刑事和解。经多方考量,承办检察官决定促成双方刑事和解。

  此后,检察官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角度讲清利害关系。近日,在检察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王某达成刑事和解。张某当场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了相应的赔偿款。鉴于张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检察院最终提出缓刑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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