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谨防小风险变成大事故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8

A+  |  a

  本报伊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陈晓丽)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今年以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联合督导检查、加大宣传教育等方式,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今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某公司责任事故案时,引导侦查机关调取该公司近3年企业征信、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现该公司存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在引导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同时,察布查尔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谨防小风险变成大事故。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配齐配强力量,排查26家企业,发现3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共向相关部门制发安全生产检察建议书6份,有效防范化解了安全生产风险。

  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梳理分析该县交通肇事案,走访事故多发路段,向伊宁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制发安全生产检察建议书,列明风险点,建议其依法履职、消除安全隐患。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执法检查,对风险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安全生产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条,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督促相关部门检查特种设备经营、燃气生产等企业,整治隐患10余处。

  同时,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加强联合督导,拧紧企业“安全阀”。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辖区部分矿山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应急管理部门发出口头建议,督促相关企业迅速整改。新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新源县公安局,深入辖区客运站、煤矿公司和加油站,通过安全生产大走访,深入了解以上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今年以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走访督导活动20余次,提醒企业时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此外,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线上线下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在抖音平台开展“检察建议知多少”直播活动,检察官结合身边案例,在线与网友互动。巩留县人民检察院以工地安全事件为背景,制作并发布安全生产短视频。昭苏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活动,检察官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安全生产知识,督促企业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