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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控申检察工作质效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周妤羲 通讯员 木尼拉·阿力甫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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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现场。“真的谢谢你们,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救助申请人代表米某在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上向检察官感谢道。

  这一笔笔救助金不仅是米某等12名救助申请人心中的一种“寄托”,更是喀什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

  2023年以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自觉践行新时代检察新理念,以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建立“控申+”工作机制,深化信访诉源治理、涉法涉诉矛盾实质性化解。

  “控申+畅渠道”做实做细便民信访

  全面畅通诉求渠道,搭建无缝沟通平台,依托喀什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和实体平台,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种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实现群众控告、申诉、咨询等受理回复、办理答复的“一站式”服务窗口。2023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访累计233人次,其中法律咨询类191件,申请支持民事起诉29件、申请立案监督11件、申请刑事申诉1件、申请执行监督1件、申请司法救助27件,均能够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进行答复;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700余次,确保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信访渠道,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在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达到100%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极难愁盼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首次信访状态,化解在萌芽状态。

  “控申+包案制”增量、存量同步化解

  严格落实检察长首办、包案制度,抓实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确定每周三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及班子成员轮流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对多次访、多头访的信访案件坚持院领导带头接访,对首次信访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上级交办等案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促进案件首办化解。今年以来,共对申请立案监督、刑事申诉等11件案件进行院领导包案办理,包案率达到100%,通过办案切实发挥了头雁作用和履行主体责任,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控申+公开听”解“法结”更解“心结”

  深化开展“公开听证”增强涉法涉诉案件释法说理效果。根据最高检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相关的要求,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第三方参与,公开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释法说理。2023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会2场次,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与第三方共同进行释法说理,说服教育,使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积极与喀什市信访局签订了《关于建立信访线索双向移送实施办法(试行)》《信访工作联系机制》,与喀什市司法局签订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

  “控申+救急困”矛盾化解 救急帮困同步进行

  坚持矛盾化解、救急帮困同步进行,建立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重点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造成人身伤害或致残致死的案件,猥亵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开展司法救助线索审查,对家庭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件46人,其中申请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累计25万余元,其余22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余元,共计62万余元。

  同时,对部分救助对象在获得司法救助金后,预计因病、残等原因仍存在生活贫困的情况,坚持立足“既保眼前,又管长远”,因案制宜,采取“经济救助+多元救助”模式。不断加强与全市12家职能单位通力合作,稳固联络机制、线索双向移送、持续信息共享,持续落实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牵头制定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使困难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退役军人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 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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