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司机 醉醺醺时千万别动车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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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11月8日20时,高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拜城县白杨路利华商贸城门前路段时,与艾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接警后,拜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询问中,民警发现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便将其送至拜城县人民医院采集血液样本,经检验,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9日20时许,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G335线3013公里+800米处时,看到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一男子躺在地上。经检查,该男子没有受伤,身上却散发出酒气。

  民警了解得知,男子叫沙某,当天下午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酒劲过大,便将车停下,自己躺在地上睡着了。

  民警对沙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4日,张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S103线54公里+100米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黑山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伍毅 钮芬 武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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