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拒腾迁 法官依法驱“鸠”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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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吐鲁番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艾合买提·阿不力孜 侯建文)租别人的商铺做生意,不续签合同、不支付后续租金、不腾迁房屋,如此“三不”霸道租户对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视而不见,对房东和执行干警多次催促搬离置若罔闻。近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实施依法强制腾迁措施,化解了这起长达一年之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0年3月1日,申请执行人力某和被执行人卡某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力某将高昌区某处面积为186平方米的商铺租给卡某,租金为每年6万元,租期1年。合同到期后,卡某未主动签订续租合同,只向力某微信转账6700元,后又以物抵账支付租金3000余元,剩余的30000元房租一直未付。力某多次要求卡某腾迁房屋,卡某都置之不理。力某将卡某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后,卡某对法院生效判决文书不予理睬。

  今年5月12日,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卡某仍未履行腾迁房屋和支付剩余房租的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耐心向卡某阐明执行程序及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后果,卡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于是,法院在店铺门外张贴了腾迁店铺公告。

  11月18日,高昌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当日10时,执行干警来到执行地点,展开现场警戒、财物清点、装箱、搬运、移交等工作,同时邀请当地人大、政协、检察院、公证处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整个过程全程录像、公开透明、依法有序,财物搬运中轻拿轻放,按照被执行人指定地点放置移交,双方当事人目睹整个执行过程,执行全程文明、有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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