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被打伤 3年后起诉获补偿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1
A+ | a两人因琐事大打出手,一方受到行政处罚,一方受伤住院。3年后,伤者因医疗费诉至法院。3年未讨要的医疗费能否索赔成功?近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2020年7月9日,小宁与小凯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小凯用木质马扎将小宁打伤,小凯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小宁自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7日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4.63元。
2023年7月27日,小宁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凯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小凯在庭审中提出了诉讼时效的抗辩。
法院经审查,小宁在其治疗终结出院后的3年内未向小凯主张过权利,小凯诉讼时效抗辩权成立,小宁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
为避免小纠纷拖成大矛盾,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了解到小宁与小凯并无积怨,打架也是一时冲动,小凯受到了行政处罚、小宁受到了身体上的伤痛及经济损失。经法官释法说理,小凯愿意补偿小宁医疗费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小宁申请撤回起诉。
据菏泽巨野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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