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 司机“玩花样”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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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级”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属违法行为,不但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潜在危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也有可能因此拒赔。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何玲 金晨

  凭座位数判断“可以开”

  10月25日17时2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在G7京新高速米东北收费站发现一辆考斯特面包车驾驶人准驾不符。

  经询问,驾驶人王某表示,他帮朋友去米东工业园接工人。王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而他根据考斯特面包车座位数判断“可以开”,就驾车出发了。

  据了解,驾驶考斯特面包车须持A1驾照。

  躲藏换人逃避处罚

  10月25日17时许,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乌西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头屯河收费站处理一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重型半挂型货车时,发现驾驶人“变”了。

  民警进一步检查时,躲藏在后排座位的王某不得不现身。

  经了解,王某为该车车主,“顶替”接受处理的为其雇用的司机。

  该车为重型半挂型牵引车,按照规定,持有A2以上驾驶证才能驾驶,王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不能驾驶。

  王某表示,由于送货路程较远,担心司机一人开长途车受不了,王某便一路跟车,在其疲劳时替换。因担心自己准驾不符被民警识破,于是上演了躲藏换人的一幕。

  超龄降照仍开车

  10月27日23时许,高等级公路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二十里店收费站对一辆半挂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所持驾驶证不但与准驾车型不符,并且驾驶证也超过了有效期。

  原来,张某驾车从吐鲁番至乌鲁木齐运货,他原本是A2驾驶证,因为年龄达到60周岁,驾驶证从A类降为C类,至于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审验,他解释说:“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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