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账消费却拒绝付款 法院判了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4
A+ | a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多次挂账消费引起的经济纠纷案件。
2022年8月至11月,被告李某时常在原告港口区某酒吧消费,李某与酒吧员工马某系朋友关系,多次通过马某订台挂账,累计消费11707元。酒吧多次通过马某向李某催讨所欠款项,但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辞。无奈之下,酒吧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酒吧主张李某在其处挂账消费,尚欠11707元的事实,有《点菜单》、聊天记录为证,而李某未出庭应诉予以反驳或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清偿,故对其欠款的事实予以确认。
近日,法院判决李某向酒吧支付11707元。
法官提醒
赊账以互利互信为前提。民事主体应以诚实信用立足社会,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所欠债务及时清偿。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因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债权人多数情况下不会要求债务人出具欠条,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亦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法院建议大家保留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以及对债务人进行催告的记录,以免维权困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据港口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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