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购彩票耍赖不还钱 法院:合同有效 应该偿还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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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王娟

  2008年,毛某在乌鲁木齐市开了一家彩票代销店,李某经常在该彩票代销店购买彩票。平日里,李某因工作走不开时,就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委托毛某为其购买彩票。

  根据规定,彩票代销者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毛某虽然清楚此规定,可为了留住客户,他多次赊账为李某代购彩票。截至追讨欠款前,李某已欠毛某彩票款1.7万余元。

  毛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欠款,但李某都以“下次给”“发工资就还你”等理由拖延。

  今年10月,毛某将李某诉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1.7万余元彩票款。

  法庭上,李某对毛某提出的金额不予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毛某持有彩票代销证,系合法的彩票代销者,被告李某自愿在原告处购买彩票,双方建立合法有效的彩票买卖合同关系,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李某在毛某经营的彩票代销店购买彩票,应当支付相应价款。其间,毛某通过短信方式向李某催要拖欠的彩票款,李某通过短信回复,未否认欠款数额及事实。

  综上,法院对毛某要求李某支付1.7万余元欠款的诉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毛某赊账售彩的行为是否导致其和李某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毛某的行为的确违反了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可据此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实质上是规范彩票代销站经营行为的管理性规定,并不是直接针对合同行为、合同内容本身作出的规定,也不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导致销售行为无效。因此,毛某和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真实、有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延伸阅读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晓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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