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研究制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 39家单位合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4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11月10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审议通过《消费投诉举报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共有129项内容,涉及单位39家。《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投诉举报受理事项,加强协同共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强化消费环境建设。
近年来,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动加强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在优化消费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消费扩大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着力畅通热线消费维权诉求接收渠道,规范热线投诉举报受理办理流程,今年1至10月共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338.55万件,其中消费维权类诉求7.73万件,占总诉求2.28%,办结7.29万件,办结率94.31%;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稳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截至今年10月底,受理投诉举报咨询42.99万件,办结率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59.24万元,投诉调解成功率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多里坤·阿吾提表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合力,健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建立起消费者投诉受理、任务分流、问题查处、督查审核、向消费者反馈等有效的闭环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专家库、律师团、志愿者的作用,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要顺应消费发展规律和消费升级趋势,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促进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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