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分夺秒!49.7吨葵花籽成功保全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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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额敏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李欢欢)11月3日晚,额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紧急处理了一起财产保全案件。

  10月25日,苏某与谈某在履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因承包费的计算方式不同而产生纠纷。几天后,苏某向额敏县法院申请对承包地产出的两车葵花籽进行财产保全。

  之后,当地司法所组织二人协商,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1月3日13时许,苏某发现谈某准备将一车葵花籽运往北屯市,忙给额敏县法院执行干警打电话报信。

  经确认,该财产保全案件立案程序已完毕,保全裁定书正在制作中,执行干警迅速与谈某雇用的货车驾驶员取得联系。

  “你必须将货物运回指定地点。”电话中,执行干警明确告知驾驶员。

  15时许,保全裁定书盖章制作完毕。额敏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齐力刚带领执行干警,驱车赶到62公里外的现场,迅速展开工作:组织卸货,过磅,邀请当地村干部全程见证……

  21时29分,49.7吨葵花籽全部入库。

  随后,执行干警在货物上张贴保全裁定书和封条,做好标记,制作保管清单和财产保全笔录,并请在场的保管人、驾驶员、村干部、装卸工在文书上签字确认。

  21时50分,财产保全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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