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检察院: 检察建议促3.67万亩胡杨林重现生机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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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塔里木河生态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讲。 穆开热姆·阿拉伍敦 摄
本报沙雅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穆开热姆·阿拉伍敦)近日,在塔里木河生态保护区内,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一边走访了解胡杨林保护现状,一边向游客开展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
沙雅县拥有世界上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原生态胡杨林。在干旱少雨的荒漠地带,胡杨是珍贵的森林资源,对于稳定荒漠河流地带的生态平衡、防风固沙、调节绿洲气候和形成适宜植被生长的森林土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沙雅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本地实际,守护原生态胡杨林资源,去年以来,办理破坏胡杨林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促使塔里木河两岸3.67万亩胡杨林地恢复原貌。
该院积极推动构建“违法违规追责、犯罪行为打击、损害公益修复”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有效推进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同时,加强与水利、林草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塔里木河两岸胡杨林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
今年8月,该院与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兵地检察融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会签《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 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加强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综合治理、湿地环境治理、林地草原资源治理等公益诉讼保护重点工作。
同时,沙雅县检察院加大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217国道、139胡杨秘境、沙雁州景区、塔河大桥等到访人员、游客较多的重点点位增设“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基地”“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绿化基地”等提示标识,并附加生态环境保护常识等内容,增强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游客环境保护自觉。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在合作中开展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以公益诉讼助力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沙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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