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衣食住行”入手 让“老有所养”更具幸福成色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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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喀什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谭超)近年来,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老年人饮食用药、起居出行、文体休闲等方面,持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养老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年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围绕养老机构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机制、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从事医疗服务人员是否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等方面,排查案件线索并立案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

  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以“我管”促“都管”,属地政府和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强化行业整治,联动履职,成立专班对辖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展开排查,与乡镇卫生院沟通制定指派医生合作协议,消除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相关行政机关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督导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将督促打造安全宜居环境作为“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居住环境生态污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让老年人住得更舒心。

  巴楚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小区居民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治措施。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加装集中充电设施,另一方面通过社区服务微信群发布安全用电知识,并在居民楼道张贴宣传彩页,普及违规用电的危害性,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疏附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养老公寓在非指定场地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的情况,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并跟踪督促限期依法履职,查处违法堆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清运垃圾,为辖区老年人营造宜居生态环境。

  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老年人聚居的小区健身器材老旧、损坏、安全使用年限不清,立即立案审查并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材,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此外,专项监督行动中,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关注保健品安全领域,为辖区老年群体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喀什市人民检察院获得线索,某干果店在广告宣传牌中宣称,店铺销售的藏红花有“活血化瘀、调经养颜、祛斑、调三高、强肾保肝、凉血解毒、缓解更年期症状、预防心肌梗塞、改善血液循环”等功效,误导消费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及时向案涉干果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跟进监督,该店铺已撤走涉违法内容的广告宣传牌,当事人主动提交保证书,保证将严格依法经营,杜绝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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