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典当,要注意这些误区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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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典当是房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典当行。在进行房产典当时,要注意以下几个误区:

  任何房产都可以典当吗?

  只有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产才能典当。期房、公房、共产权证房、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有产权纠纷或法院查封等不具备上市交易流通条件的房产,均不能典当。

  个人或企业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宅、公寓、别墅、商铺等,可以办理典当。

  任何典当行都能当房吗?

  《典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典当行才能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因此,一些规模较小的典当行不能办理房产典当业务。

  典当需交出房产吗?

  房产典当实际上就是房产抵押,典当人并不需要将房产移交典当行占有,典当行也无权使用该房产,仅仅是限制其产权转移,将其作为清偿本金和利息的财产担保,房产仍归原产权人所有。

  房产典当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吗?

  《办法》规定,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因此,如有需要,通过双方协商,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满期的房产续当。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晓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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