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法庭:找准矛盾焦点从源头化解纠纷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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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杨蕊 通讯员 李江华

  近日,一起侵权案件即将开庭审理,当事人却无法参加庭审。为减轻诉累,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新湖人民法庭法官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展开线上“微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新湖人民法庭是芳草湖垦区法院唯一派出法庭,近年来,该庭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打造“源头预防为主、非诉机制挺前、纠纷多元化解”司法模式,推动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今年初,张某将土地转包给陈某。双方因备耕费用产生纠纷。张某认为,他在转让土地时已完成备耕,这笔费用应该由陈某负担,陈某不同意,张某因此将陈某告上法庭。

  新湖人民法庭法官得知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并从第六师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请来了解案情、熟悉当事人情况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

  调解员与法官分别向当双方事人释法析理。陈某很快认识到问题,主动承担备耕费用,与张某握手言和。

  涉农纠纷往往在定损、质证等环节存在困难,化解纠纷要找到当事利益人平衡点。

  2020年6月,原告姜某等9名种植户从被告某农资企业购买除草剂,结果使用后造成部分棉苗死亡,当年棉花严重减产。种植户多次到某农资企业讨说法,均未得到回应,一拖就是3年。9名种植户无奈诉至新湖人民法庭,要求某农资企业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调查了解到,某农资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赔偿金,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调解期间,法官从法律、经济等多个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妥善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议定,某农资企业用农药、种子等物资向9名种植户抵还赔偿。

  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新湖人民法庭邀请人民调解员入驻法庭,同时派法官进驻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通过设立诉前调解室、派驻巡回法庭,提供多角度、专业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让群众“少跑一里路、只进一扇门、解决一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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