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进校园讲反诈知识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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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10月26日,一阵熟悉的歌声从乌鲁木齐市第73中学的教室里传出。难道是学校在组织同学们观看《葫芦娃》?不,这是一堂反诈课的现场。

  当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联合红庙子派出所走进学校,为同学们上了一堂趣味十足的反诈普法课。

  课堂一开始,反诈中队民警朱中华就拿着一排葫芦出现在讲台上,与《葫芦娃》相同的七色葫芦,瞬间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

  “同学们,大家都看过《葫芦娃》吗?”朱中华问。

  “看过。”同学们回答。

  “好。那我再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知道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吗?”

  “在电话里面骗钱。”“在微信上要信息骗人。”大家纷纷说道。

  “在同学们身边,有没有人被骗过呢?”朱中华又问。

  “我妈妈被骗过,陌生人给她发了条短信,点开链接了,后来就被骗了好几万元钱。”一个同学说。

  “今天,警察叔叔和葫芦娃一起,给大家分享几个发生在身边的电诈案例,再为大家送上‘反诈钥匙’。”朱中华询问大家关于手机游戏的问题,学生们纷纷与他互动,讲述了自己平日里玩的游戏和对游戏的看法。

  “大家知道吗?在咱们沙依巴克区,一名12岁的小朋友,因为玩游戏买皮肤,被骗子骗走了12万余元。”朱中华向大家讲述了多起案例,并对未成年人诈骗案件做了介绍。台下,同学们认真聆听,不时和他互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电诈案件危害的认识。

  “刚才我说了,要给同学们送上7把‘反诈钥匙’,它们就在葫芦娃的背后。”朱中华举起手中的葫芦说:“这4个葫芦娃叫作‘四不’,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共享屏幕不打开;这2个葫芦娃是‘二守’,守住短信验证码,守住人脸识别;最后这个葫芦娃是‘一多’,转账汇款多核实。”

  在介绍完后,朱中华带着同学们分别记忆这7把“反诈钥匙”,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牢记于心。

  “大家都有电话手表吗?”临近结束时,朱中华问。

  “有。”现场大部分同学回答道。

  “好,如果有人对你说,能不能把电话手表里电话卡拿出来借给他,或者让咱们帮他打电话,应该怎么说?”

  “不借给他,拒绝他。”“让他找警察。”同学们说。

  “对,大家说得都很对。大家要记住,把电话卡借给他人,对方如果用它打电话骗人,出借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个人的电话卡一定不能随意外借。”

  一个小时的反诈课干货满满,同学们收获颇丰。

  “我要把这些知识告诉爷爷奶奶,让他们也增强反诈意识。”乌鲁木齐市第73中学学生黄铭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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