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事实、讲法律 看这位调解员如何当好“和事佬”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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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朱辉。 项旭 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在忙吗?”这是每一位当事人来朱辉调解室时常问的一句话。
几沓厚厚的调解案卷堆积在桌上,若干当事人围坐一旁。朱辉通常回复:“您先稍坐一下,这个案件处理完我来找您。”
今年47岁的朱辉,是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员,他专职调解11年,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近日,司法部授予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朱辉榜上有名。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面对各执一词的当事人,摆事实、讲法律,这是朱辉一直坚持的工作方法。
今年5月,朱辉调解一起案件。王某在刘某开的超市购买了3瓶高档酒,事后王某认为该酒为假酒,要求刘某10倍赔偿,并赔偿相关治疗费用。
来法院前,王某准备了很多证据:医院治疗证明、某行业协会提供的鉴定结论等。朱辉仔细翻看后发现,该行业协会的鉴定结果包括:该酒瓶为厂家正品。
“如果是假酒,酒瓶子咋会是正品呢?”刘某坚称,自己所售酒均有正规进货渠道。
案件似乎进入了死胡同。于是,朱辉把两个问题分别抛给当事人:“治疗时,医嘱为啥没写是酒精引起的?”“你超市门口贴着回收酒瓶,有没有这回事?”
王某不能证明自己住院治疗是喝了刘某卖的酒所致,刘某也不能证明售给王某的酒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双方各自承认理亏,达成和解:刘某按照该酒售价向王某支付2倍赔偿。
调解的案件多了,朱辉发现100%占理的当事人很少,“说谎”是很多当事人的通病。
去年12月,朱辉调解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张某在某医疗机构整容失败,要求该机构赔偿损失72万元。“我就想把鼻子隆高一些,谁知道会这样,他们应该赔偿我的损失!”看着张某的脸,朱辉很同情,但并没有全信。
他找来卷宗,在张某提供的证据材料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中一句“有过往整容失败史”引起他的注意。详细搜集相关资料后,朱辉进一步确定:张某撒谎了。
“你上次整容失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你是否属于特殊体质?”朱辉再次找张某谈话。终于,张某承认,此前整容失败后,她得知自己体质特殊,不能接受这类手术,一番思考后,她决定利用体质特质“索赔”赚钱。
案件到此基本可以告一段落,但细致的朱辉发现,该医疗机构在手术期间也确实存在失误。面对事实,双方不再扯皮,在朱辉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有没有调解后反悔的?”记者问。
“当然有!”朱辉说,所以调解工作要善于运用相关“资源”。
徐某亭夫妇的儿子因病去世,儿媳陈某霞不做财产分割,还将老人赶出住处。
朱辉调解此案时,将陈某霞约到调解室,陈某霞叫上了哥哥一起来见朱辉。临走时,陈某霞的哥哥给朱辉留下电话,并表示有事情随时找他。
他的这个举动,让朱辉意识到:陈某霞叫哥哥来,说明她信任哥哥。哥哥不仅来了,还主动留电话,说明哥哥愿意管妹妹的事,且对妹妹有很大影响力。
陈某霞与公婆达成和解不到一个月后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朱辉立即拨通了陈某霞哥哥的电话,请他帮忙给陈某霞做思想工作,案件才没再起波澜。
“调解中要注意当事人的情绪变化,但更重要的是要以事实为基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给当事人做好心理疏导,把工作重点落实到预防矛盾升级和化解纠纷上。”朱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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