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无证“老司机”又被查了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3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无证驾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极不负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7日13时7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骑警中队民警接到指令,称有一辆涉嫌达到报废标准的小轿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需立即处置。
民警找到该车后,发现该车于今年9月30日就已达到报废标准,而车主阿某的B2驾驶证审验有效期为2022年3月11日,已处于注销状态。随后,民警暂扣该车和行车证。
“你的驾驶证已经注销,且驾驶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悔都来不及!”面对民警的教育,阿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10月9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再次传唤阿某,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10月6日18时27分,拜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阿某没系安全带,便将其拦停,提醒阿某系好安全带。可出乎意料的是,阿某竟当着民警的面与副驾驶位乘客互换座位。
民警要求阿某出示驾驶证,可他迟迟无法出示证件。民警核查后,发现阿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经过进一步核实,2020年,阿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2021年,阿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上路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
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了阿某,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阿某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10月7日19时20分,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恰特喀勒乡例行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的驾驶人刘某神色慌张,始终拿不出驾驶证。民警反复询问,刘某才说出实情。
原来,刘某驾驶证已记满12分,目前处于扣留状态,不具备驾驶资格,可他仍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严万海 伍毅 刘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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