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 别“跳级”驾驶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3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9分。
可见,准驾不符既是危险行为,又是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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