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出台15项支持政策 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迎利好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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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交通是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绿色智慧城市、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九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分别从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加快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加强组织实施保障五方面入手提出了15项具体举措,对未来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支持,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等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运营补贴补偿

  完善价格机制

  落实运营补贴补偿

  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运营主体,及时拨付相关资金,鼓励先行预拨部分资金。

  对于因执行低票价、减免票、经营冷僻线路、保障重大活动、抢险救灾及其他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地方财政及时给予适当补贴补偿。

  完善价格机制

  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

  合理引导公众出行

  鼓励各地制定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对城市核心区、拥堵区域的出行停车服务,可实行较高收费标准,降低小汽车在相关区域的使用强度。

  在城市外围周边轨道交通等站点配套建设驻车换乘(P+R)停车场,对驻车换乘实施停车优惠,引导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域。鼓励各地建立绿色出行奖励和错峰出行制度。

  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

  鼓励地方投资建设

  加强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

  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布局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布局优化安排相一致。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和驻车换乘(P+R)停车场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改善设施条件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与改造、车辆购置。

  灵活设置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等停靠站点,提高港湾式公交站点设置比例。

  促进公交服务提质增效

  持续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效率。

  鼓励发展微循环公交服务,根据客流需求应用小型化公交车辆。

  支持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充分利用运力资源,开通通勤、通学、就医等定制公交线路。

  支持发展“公交+旅游”服务模式。

  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

  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

  建立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增长机制

  积极推动新增用地综合开发

  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枢纽场站配套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等面积。

  因地制宜实施既有用地综合开发。

  建立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机制。

  保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

  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引导企业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工资正常收入增长机制,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驾驶员工资收入水平。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岗位津贴。

  不断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环境

  各地要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推进职工休息室、爱心驿站等建设,妥善解决驾驶员就餐、休息等实际问题。

  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

  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

  据十月十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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