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 属非法金融活动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3
A+ | a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盛行,吸引了不少人参与投资、交易。然而,投资虚拟货币合法吗?小编整理了3起因虚拟货币引发民事纠纷的案例,一起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男子本想用虚拟货币换真金白银,不想遇到耍赖买家,拿到虚拟货币后不给钱,男子想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结果被法院驳回。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卖虚拟货币没得到钱
两年前,刘某对网络虚拟货币产生了兴趣,并通过跑分平台得到了某虚拟货币2888个。
2022年10月26日,为了让虚拟货币变成真金白银,刘某联系到买家赵某,两人达成协议:刘某将2888个某虚拟货币转给赵某,赵某支付人民币2万余元。
刘某将某虚拟货币转给赵某后,赵某却以各种理由不给刘某付钱,还删除了刘某的微信。
刘某认为赵某无权占有该款,今年2月,他以不当得利为由,将赵某诉至大庆市高新区法院,要求赵某返还人民币2万余元,并支付占有期间的利息损失。
还款诉求被法院驳回
4月3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原告微信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看,双方交易虽体现了“出借”,但涉嫌不法原因给付,难以获得法律保护。
从当前对虚拟货币相关政策看,均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
由此可见,刘某、赵某间的交易系虚拟货币买卖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刘某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而且其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综上,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起诉。
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针对此案,主审法官表示,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虚拟货币仅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并非法定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它们无法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的交易流通违反我国目前对虚拟货币的管理政策,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损害了国家金融秩序、金融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由此签订的相关合同应属无效。因此,公众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据《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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