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高效审结破产清算案件 从立案到审结仅用90天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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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赵祺)10月1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首次运用简案快审程序审理破产清算案件,从立案至审结用时仅90天。

  新疆某铸造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设备陈旧,产能相对落后,被列为淘汰落后产能行列,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情况,可以适用简案快审破产程序,当事人均对此无异议。

  进入破产程序后,米东区法院缩减破产程序期限,确定该案债权申报期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法定最短期限30天,管理人在此期限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债权申报与审查、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

  考虑到部分债权人在外省,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步召开该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一次性表决通过《核查债权报告》等清算方案。

  为加快案件进度,该院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快速处置破产财产,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同时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承办法官全程指导管理人开展财务接管、债权申报等工作,明确了阶段性任务和完成时限,避免了程序空转,缩短办案周期。

  “该案是我院探索简易破产案件审理的有益尝试,快速高效审结使破产案件的审理走上‘快车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荣小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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