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促3.27亿土地出让金入库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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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梁晨)“经过多次催缴、约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缴清欠缴的32678.6455万元土地出让金。”9月底,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某行政机关回复。

  今年4月,新市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问题。经调查发现,2021年8月,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两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了支付方式与期限,但在约定支付期限到期时,该公司欠缴32678.6455万元土地出让金。

  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应缴款项。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查找原因并多次催缴和约谈该公司,但因多种原因,收缴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新市区检察院通过电话询问、走访、释法说理等方式积极帮助和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和被建议单位的通力合作下,终于成功督促该公司缴清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我们将通过个案办理,加强对国有财产损失重点领域的监督,履职尽责守护国财国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新市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许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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